关于《85po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》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的公示
以上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,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
受理部门: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电话:024-62788397
邮寄地址: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
85po
2025年11月28日